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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业委会选聘新物业 只提供一家企业让业主投票 |
【yezhu】2013-1-14发表: 业委会选聘新物业 只提供一家企业让业主投票 公说公的理,婆说婆的理,最后,谁都不理谁的理。1月11日晚上7点,正当很多人在享受8天工作之后的这个周末之时,拱墅区拱宸桥街道衢州路社区二楼会议室里,有人大声喊着“开箱”,有人在质问当初社区 业委会选聘新物业 只提供一家企业让业主投票公说公的理,婆说婆的理,最后,谁都不理谁的理。 1月11日晚上7点,正当很多人在享受8天工作之后的这个周末之时,拱墅区拱宸桥街道衢州路社区二楼会议室里,有人大声喊着“开箱”,有人在质问当初社区领导暂不开箱的承诺算不算数,甚至有人拍着桌子,乱成一团。 会议室的一边,嘉泰馨庭业委会工作人员花了10多分钟划好各自准备唱票用的黑板上,仍然只有些白线,10个投票箱叠成3组,孤零零的在一旁。 为了选聘出新的小区物业公司,业委会和小区部分业主之间僵持时间超过了一个半月,“卡壳”在“只提供了一家物业公司做选择”上,引发部分业主对选聘程序提出质疑。 这个周末的晚上吵吵闹闹,结果依旧没有产生。双方商定今天到拱墅区住建局。 对于这个结果,持反对意见的业主并不看好,他们认为住建局也不会表态的。 事件 业委会认为程序没问题,开箱时间却一推再推 这个小区的业委会去年9月11日才成立。遇到这种事情,业委会主任张震宇的头不是一般的大,他觉得委屈。业委会说,他们的程序没问题。正因为没有经验,在每个程序前,他们都会去咨询拱墅区住建局,能不能这么操作。 在业委会成立之前,嘉泰馨庭的物业公司是怡嘉物业公司,但其已被浙江绿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收购。业委会成立之后,绿升提出要将住宅物业费由每平方米0.9元提升到1.4元。 业委会认为,怡嘉在前面管理中存在诸多问题,这次又要求涨价,而且现在已被绿升收购,不能算是续聘。 在多次协商无果后,绿升宣布退出管理,去年11月26日,业委会决定重新选聘物业公司。 到去年12月2日,业委会收到5家物业公司的文件,12月5日,业委会与召集社区代表、楼道长代表、业主代表开会,因为价格过高、人员不足、以往经历等原因,在这次会议上,最终只选定九洲物业进行投票,看业主是否同意该物业公司入驻。 就是这个决定,引起了部分业主的强烈反弹,去年12月14日,他们向社区反映,业委会只给业主一家物业公司选择,这其中是不是有猫腻? 因此,投票工作虽然完成了,由于部分业主的强烈反对,在社区的协调下,原定去年12月23日第一次开箱并没有进行。1月11日这次开箱,仍然无果而终。 焦点 只提供一家企业备选,究竟符合不符合程序? 业主沈女士说,就在投票的过程中,他们就提出,业委会只提供一家企业备选的做法是不合适的,而且业委会部分成员在发放投票和一些会议上对九洲有倾向性的语言,更让他们担心是不是有猫腻。 在向96666效能热线投诉的同时,沈女士等人打印了“业主管理权表达函”,对业委会指定一家物业公司表决提出质疑,要求召开临时业主大会。截至1月11日,已有196户业主签名。 沈女士说,这已经超过了20%业主的意见,按照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委会应该举行临时业主大会讨论此事,而不是急着开箱。他们曾向街道和社区要求过,当时社区一名姓顾的负责人表示暂不开箱,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公司,社区协调老物业进行选聘期间的托管。 就在沈女士他们征集签名的同时,业委会也贴出通知,让有不同意见的业主去年12月31日到今年1月4日期间社区登记,但最终登记只有14户,不足20%。 在事件发酵的同时,1月9日,在社区的要求下,业委会在小区里贴出情况说明,对于业主的质疑,他们做出了回复: 他们认为,法律法规并未规定业委会必须选择两家以上的物业企业供业主大会表决,而且业委会提交选聘九洲物业的方案,最终还需业主大会表决,最终决定权还是在业主大会,并不是业委会。 疑问 业委会和业主都抱怨住建局指导不够 在1月11日的晚上,业委会、业主和社区在小小的会议室里,一直争论了3个半小时,争论的焦点,就是临时业主大会开不开?投票箱开不开? 在之前的采访中,张震宇说,沈女士他们一直不愿意把196户反对意见的业主签名给他们,而且,在签名过程中,对业主也有误导性的语言,比如老物业公司愿意谈,但业委会不让他们进来等等。 之所以造成现在的局面,业委会认为,他们是新成立的,没有经验,但街道社区、住建部门对业委会工作的前期指导不够也是重要原因。出现问题尤其是针对业主投诉业委会违法后,主管部门未能及时作出定性,模糊的说法只能造成业主与业委会的分歧越来越大。 沈女士等人则表示,在第一次和业委会沟通时,社区出面与反对方业主代表协调。社区负责人表示不需要反对业主的签名复印件,并非他们不愿提供196户反对户的名单。这一切,都有当时的录像为证。在整个事件中,社区和主管部门应该在业委会进行小区物业选择的过程中给予合理指导,及时制止可能引起争议的事项。在业委会迟迟不举行临时业主大会的情况下,有关部门应该协助组织召开。 对于业委会的做法,拱墅区住建局物业管理科负责人认为,他们的做法是符合程序的,但有瑕疵,瑕疵在于业委会只放了一家物业公司投票,而且在业主提出质疑的时候,没有及时地做好解释工作,这是导致现在这种局面的重要原因。她表示,业委会是个自治组织,根据现有法律法规,他们是业务指导的角色,而不能对其有约束力,在嘉泰馨庭业委会成立后,他们只是第一次开会时到现场,向他们介绍了业委会工作的法律法规,之后的工作,就是业委会和业主大会自己决定了,如果政府干涉过多,反而会引起部分业主的反感。 记者从拱墅区住建局了解到,目前临近过年,很多小区面临老物业到期、选聘新物业的问题,像嘉泰馨庭这样的事情并不是个例。 就一个小区来说,选择一家合适的物业公司非常重要,事情僵持得越久,嘉泰馨庭不少业主也对此感到厌烦,大家都很迫切地想知道这个僵局该如何破解?杭州其他的小区,又能从中吸取到什么经验呢? 微议 期待更多更主动的指导 钱伟锋 一个小区这么长时间选不出合适的物业公司,而且这个僵局还在持续中,这无论如何是不正常的。 在嘉泰馨庭的事件之中,业委会和部分业主意见有分歧,但有一条是相同的,就是在这个过程中产生了政府部门的不满,认为相关部门没有尽到指导的职责。 也许对做了很多协调工作的相关政府部门来说,他们也会觉得委屈,辛辛苦苦,结果两边都不落好。 业主、业委会、社区、住建部门都觉得自己的做法没有错误,那么,问题出在哪里?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2011年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项目选聘活动监管工作的通知》规定,小区在选聘物业公司的时候,各城区建设(房管)局“要加强对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活动的全过程业务指导,引导物业管理项目合理定价,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参与市场竞争,会同属地街道、社区协调处理好物业服务企业选聘、更迭中出现的投诉纠纷事宜,保障物业管理项目的稳定。” 这样一个规定,对政府部门的职责已经说得相当明确了。 我想,无论是业委会还是业主,需要的不是和稀泥式的指导,而是要实实在在亮出政府部门的态度,在业委会和业主之间架起一座沟通的桥梁。 也许在某些小区指导时,政府部门受过委屈,被人嚷嚷“这是小区内部的事,不需要别人插手”。但被一个小区拒绝并不表示其他小区就不需要你们的指导。也许在更多的小区,业委会是很热切地期待你们更进一步的指导,更主动的协调。从根本上来说,业委会和业主有着共同的目标,就是把小区管理得越来越好。在这种共同的目标之下,再加上政府部门认真负责的指导,就能把很多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作者:钱伟锋来源杭州日报) (【yezhu】更新:2013/1/14 22: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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