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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原业主欠下物业费 到底该由谁补缴? |
【yezhu】2013-1-6发表: 原业主欠下物业费 到底该由谁补缴? 方大姐:我儿子去年5月份买了一套二手房,当时忘了交代物业费的问题。搬进这套房子后,物业就不断向我儿子催要前一年的物业费。我们全家认为前一年的物业费是原房主欠下的,因此拒绝缴纳。可是物业却表示 原业主欠下物业费 到底该由谁补缴?方大姐:我儿子去年5月份买了一套二手房,当时忘了交代物业费的问题。搬进这套房子后,物业就不断向我儿子催要前一年的物业费。我们全家认为前一年的物业费是原房主欠下的,因此拒绝缴纳。可是物业却表示我们已经是房子的所有人,理应承担这笔费用。请问这笔物业费我们是否该替原房主负担? 律师说法: 融耀律师事务所的王梅律师:是否需要替原房主承担前欠物业费,要看您的儿子购房时与原房主有没有协议约定。如果买卖双方约定买方替原房主承担此前的物业费,那么您儿子就应该补齐前欠的物业费。如果他们没有相关的约定,也就是说,物业服务合同理应针对当时的合同方,也就是原房主。物业公司没有权利向你们催讨物业费。 时报记者张玮 来源滨海时报) (【yezhu】更新:2013/1/6 23:0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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